江平简介


江平(1930年12月28日−),生于大连,祖籍浙江宁波,是中国著名民法学者,有“民法泰斗”之称,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。1949年参加了北平市团委筹备工作。1951年到1956年作为首批至苏联的留学生,先后就读于喀山大学和莫斯科大学法律系,参加中国学生会工作,以全优成绩提前一年毕业,回国任教于北京政法学院,在民法教研室任教。1957年因和其他19名年轻教师写大字报对校政建言(他是起草者),以及公开议论赫鲁晓夫报告而被打成右派。后被派往北京西山劳动,被火车压断一条腿。1959年以“摘帽右派”身份回到了北京政法学院外语教研室。1972年,学校解散,随部分教职工到安徽农村劳动。后被组织清除,被派到北京延庆中学教俄语。1978年,北京政法学院复校,江平被恢复教职。1982年担任该学院副院长,1984年任改名后的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,1988年6月任校长。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。其名言“只向真理低头”,激励了无数法大学子。著有《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论》、《罗马法基础》、《公司法教程》、《法人制度研究》(主编、合著)、《民法教程》、《沉浮与枯荣:八十自述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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